为深入推进“人人持证,技能山西”建设,不断提升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适用性,扎实开展“技能提升质量年”行动,按照省人社厅精神,经公开征集、培训机构自愿申请、局党组会研究,拟对承担我区近两年来全民技能提升培训任务且完成目标任务较好、培训质量较高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,继续承担2023年职业技能任务,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,公示期7天(从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5日)。
    公示期间若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,请向区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。

    联系人:郭丽君
    联系电话:0349-5699906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3年5月30日

 

    附件:拟承担2023年职业技能培训任务机构和职业(工种)目录